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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教职工坐班管理制度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17-11-10】 【作者:/来源: 】 【阅读:次】【关闭窗口】

莆田十中教职工坐班管理制度

(六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坐班管理,根据莆秀教[2017]125号《关于印发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莆田十中教职工坐班时间表

对 象

上午/晚督修

下午

签到

迟签

签到

迟签

早督修

教师

6:30-7:10

7:11-7:20

第一节

上课教师

6:50-7:45

7:46-7:50

14:00-14:15(夏)

13:40-13:55(冬)

14:16-14:20(夏)

13:56-14:00(冬)

其他教

职工

6:50-8:00

8:01-8:10

14:00-15:00(夏)

13:40-14:40(冬)

15:01-15:10(夏)

14:41-14:50(冬)

晚督修

教师

18:30-18:55(夏)

18:56-19:05(夏)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18:10-18:25(冬)

18:26-18:35(冬)

备注:

1.早督修教师:①行政人员(周三,另外两个早上安排详见《行政人员挂钩班级安排表》)②年段长、班主任(周一、三、五)③语文教师(周四)④英语教师(周二)。

2.第一节上课、督修教师须提前五分钟签到。

3.签退时间:

 午:第四节无课教师(10:45—12:10),第四节有课教师(11:40—12:10)

 午:第四节无课教师(夏季:16:55—18:25,冬季:16:35—17:55

第四节有课教师(夏季:17:50—18:20,冬季:17:25—17:55

晚督修:夏季第二节:21:10—22:30,夏季第三节:22:10—22:40

冬季第二节:20:40—22:20,冬季第三节:21:50—22:20

4.每月允许缺签8次(每周2次,不含早、晚督修)。早、晚督修需要调整,应提前进行指纹互换;如无法进行指纹互换的,可向当班的导护师出具说明,经带班校级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备案;此外因个人原因缺签不允许出具说明。

5.图书馆、医务室等相关人员签到遵照相关处室制定的签到规定。

6.因公缺签的,由相关处室主任出具说明,分管校级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

7.因节假日放假等调课,周末补上非周末的课,教职工须按非周末时间正常签到,如周六补上周一,应按周一上课、督修时间签到(退)。

8.个别教师所有指纹均无法签到(退)的,须按规定签到时间到办公室签到(退)。

9.免坐班:下列情况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校务会议研究,可免予坐班。①以查档退休之日前推3年的老教师②因重病住院后出院未满三个月的③女教师怀孕六个月及以上和分娩假后六个月(含寒暑假)的④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纪律要求

1.坐班期间,不上课的教师在办公室、实验室等从事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2.坐班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若有家长或客人来访,可到休息室交谈。

3.外出学习、培训以及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坐班的,必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不能履行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坐班管理

1.教职工坐班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办公室每周公示教职工坐班情况,每月汇总上报区教育局。

2.教职工坐班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一学期坐班缺签累计超过20次的,不享受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本规定自2017年116日起执行。

莆田十中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