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教职工坐班管理制度 (六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坐班管理,根据莆秀教[2017]125号《关于印发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莆田十中教职工坐班时间表
备注: 1.早督修教师:①行政人员(周三,另外两个早上安排详见《行政人员挂钩班级安排表》)②年段长、班主任(周一、三、五)③语文教师(周四)④英语教师(周二)。 2.第一节上课、督修教师须提前五分钟签到。 3.签退时间: 上 午:第四节无课教师(10:45—12:10),第四节有课教师(11:40—12:10) 下 午:第四节无课教师(夏季:16:55—18:25,冬季:16:35—17:55) 第四节有课教师(夏季:17:50—18:20,冬季:17:25—17:55) 晚督修:夏季第二节:21:10—22:30,夏季第三节:22:10—22:40 冬季第二节:20:40—22:20,冬季第三节:21:50—22:20 4.每月允许缺签8次(每周2次,不含早、晚督修)。早、晚督修需要调整,应提前进行指纹互换;如无法进行指纹互换的,可向当班的导护师出具说明,经带班校级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备案;此外因个人原因缺签不允许出具说明。 5.图书馆、医务室等相关人员签到遵照相关处室制定的签到规定。 6.因公缺签的,由相关处室主任出具说明,分管校级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 7.因节假日放假等调课,周末补上非周末的课,教职工须按非周末时间正常签到,如周六补上周一,应按周一上课、督修时间签到(退)。 8.个别教师所有指纹均无法签到(退)的,须按规定签到时间到办公室签到(退)。 9.免坐班:下列情况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校务会议研究,可免予坐班。①以查档退休之日前推3年的老教师②因重病住院后出院未满三个月的③女教师怀孕六个月及以上和分娩假后六个月(含寒暑假)的④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纪律要求 1.坐班期间,不上课的教师在办公室、实验室等从事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2.坐班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若有家长或客人来访,可到休息室交谈。 3.外出学习、培训以及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坐班的,必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不能履行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坐班管理 1.教职工坐班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办公室每周公示教职工坐班情况,每月汇总上报区教育局。 2.教职工坐班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一学期坐班缺签累计超过20次的,不享受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本规定自2017年11月6日起执行。 莆田十中 2017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