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档案室管理制度
序 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规范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本制度共分为《档案收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五项内容,希望学校各职能科室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档案收集制度 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学校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提高归档文件的质量,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 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1 凡是反映学校工作活动、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声像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2 代管和学校有关的撤销学校的全部档案。 1.3 与学校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2. 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2.1 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2.2 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及红墨水等书写材料。 2.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 2.4 归档的文件必须保持其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不同价值,并进行科学的分类、立卷、编目。 2.5 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 2.6 文件材料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3. 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3.1 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 3.2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会部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移交档案部门。 3.3 设备档案在设备开箱时必须会同档案人员进行技术资料核对登记,与安装调试记录等文件材料一并整理归档。 4. 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 4.1 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 4.2 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其归档份数。 5. 学校档案室应对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档案保管制度 为了保护好学校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 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从左至右,自上而下,以便于管理、查找和利用。 3. 存放照片、录音带、磁带、光盘需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专用柜内。 4. 定期清理核对库藏档案,检查保管质量,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进行修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档案库房是集中保管档案的基地,必须有铁门铁窗铁柜等防护设施。 6. 档案库房应配置调控温、湿度的设施和设备,使库房温湿度基本保持在温度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45-60%之间。 7. 档案库房不应靠近易燃易爆物体和散发有污染腐蚀气体的场所。 8. 档案库房要防止阳光直射,库房照明光源应用白炽灯。 9. 库房内要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0. 应保持档案库房整齐干净,档案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消毒,档案柜内应放置防霉、防虫药物。 11. 档案对接收、移出、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档案利用制度 为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服务于学校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学校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2. 学校人员查阅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3. 在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按规定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2)应该爱护档案,不得遗失; (3)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随意更改和涂写; 4. 借阅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人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 档案如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6. 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记录。 7. 调离学校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8. 外单位人员借阅学校档案,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档案保密制度 1. 严格遵守《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2. 有密件组成的案卷,要在档案目录上注明密级,设专柜保管。本校工作人员借阅机密文件、查阅党组会议记录、行政会议记录、须经领导批准。查阅的案卷只限于领导批准其查阅的有关内容,不得将案卷带出档案室。秘密文件,须经主管保密的领导批准方可复制,并将复制件视为原件,按有关规定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3. 凡案卷内容涉及保密问题的,查阅档案者,一律不得泄密,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 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准擅自将档案带出外面扩散,违者追究责任。 5. 非档案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档案库房,上级领导,外单位来指导、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由单位领导或档案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库房,一般不应涉及本校密件组成案卷。 6. 档案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和执行以上有关规定。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 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钻研业务。 2. 及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档案部门制定的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业务规范。 3. 制订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4. 制定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 负责学校文件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编制档案检索工具。 6. 参与学校设备开箱验收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7. 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对档案收进、移出进行登记。 8. 认真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编写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参考资料。 9. 做好档案的统计鉴定工作。 10.加强对档案库房的管理,定期对库房档案进行检查。 11.对学校内部科室、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培训、监督和指导。 12.加强档案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莆田十中 201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