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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教育教学工作年段负责制管理办法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14-09-30】 【作者:/来源: 】 【阅读:次】【关闭窗口】

莆田十中教育教学工作年段负责制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学校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和效率,实行管理重心下移,权力责任下放,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年段的工作积极性,使决策更科学,目标更落实,管理更到位,责任更具体,努力追求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最佳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年段性质

学校实行年段负责制,年段是在学校校长室直接领导下的具有对本年段独立处理事务,全面实施管理工作的一级管理机构。

二、年段配置

1.学校按年段分设年段。

2.每个年段设段长1人。

3.年段原则上从起始年段起,三年循环一次。

4.年段长一般任期三年,中途因特殊原因可作适当调整,三年任职期满后由校长办公会重新考核聘任(或竞争上岗)。

三、年段管理

(一)目标责任制

学校对年段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根据总体工作计划和本校实际,每学年给年段下达明确具体的教学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并与年段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年段负责制

年段长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但要注重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年段管理成员要遇事多商量、分工合作、搞好团结、追求整体效益。

(三)年段权利

1.提出年段教师人数指标,学校对其实行定量控制。

2.有权按学校统一要求和部署会同政教处、教务处聘任本年段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工作人员,并安排工作。

3.有权提出调整本年段师德表现差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以及在工作中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教职工的建议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讨论后进行调整。

4.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教师平时工作表现,有权按照学校相关考核办法决定本年段教师晋职晋级、评优评先人选和年度考核等级的意见。

5.在政教处的指导下,负责对本年段班主任津贴进行考核发放。

6.协助政教处对违纪学生给予纪律处分,对表现较好的违纪学生撤销处分。

7.报请学校批准,可决定组织召开本年段教师会、家长会等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各种会议及年段文体活动。

8.协助学校决定本年段教师奖金考核分配方案。

9.年段要贯彻、执行、落实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带有全局性的决定、指示、要求和安排。年段在做出事项处理和决定之前,要与学校有关部门协商,并征得校长和分管校长同意,对不符合常规的决定,校长和分管校长有权撤消其处理意见或决定。

(四)年段职责

1.保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保持与学校党政意见的高度一致,服从学校统一领导。

3.保障学校政令畅通,认真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学期初,年段要分别制定年段工作计划,学期学年结束时认真完成年段工作总结。

5.出色完成学校下达给年段的工作责任目标。

6.组织政治学习和业务竞赛活动,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

7.年段长结合本年段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年段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办法,形成各年段鲜明的管理特色。

8.团结带领本年段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形成良好的教风。

9.及时处理、妥善化解本年段师生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

10.教育和引导本年段学生遵守纪律、刻苦学习、爱护公物、注意安全,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考风。

11.认真组织本年段学生课外活动,保障本年段班会活动课专时专用,组织本年段教师互听互评班会。

12.负责组织本年段各班收取学生的应缴费用和相应费用的发放工作。

13.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付的其他事项。

四、奖惩办法

1.年段应出色完成工作责任目标,按学校与年段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2.本年段教师有出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年段有责的,管理成员要负连带责任。

3.年段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学校视其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五、年段与处室的关系

1.处室与年段的关系是:指导管理与被指导管理、检查督促评价与被检查督促评价的关系。

2.处室对年段实施: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检查督促、综合评价。

3.学校对年段实行宏观控制、目标管理;处室对年段实行具体指导、检查评价。处室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年段并具体检查落实到位,做好记录,学期结束,进行综合考核、做出评价、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

4.处室安排给年段的工作任务,年段要认真组织落实,并出色完成目标任务。年段对处室安排的工作,如果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校长办公会或分管领导提出。如果采取既不向学校反映又拒不执行的不负责任的态度,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年段负责。

5.处室对本条线上的工作,传达上级精神不及时、信息不准确、检查督促不得力,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相关处室负责。处室领导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要服从所在年段的管理。

6.处室和年段之间,年段与年段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调发展。在年段和处室的关系上,是既分工又合作,凡是学校全局性的工作以各处室为主,凡是年段内的事务以年段为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莆田十中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