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教学质量“四率”考评方案(修订稿)
为了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面向每一位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充分调动偏科生和学困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善教师考评机制,实施教学质量目标管理,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内容: 本考评方案是以每学期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为依据,以“优度率、均度率、偏科率、待提高率”等四个方面作为考核内容,排除试卷的难易程度和不同学科间的差别,采用标准分,对学生(各班取总分前95%人,重点班取100%人,下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考评排名(文科班和理科班,重点班和平行班分开考评;授课多个班级的,按班级数平均)。 二、考评办法: (一)课任教师考评办法 1.优度率: 优度率=单科成绩在年段前30%的学生数÷所教学生数(95%)×100%。 2.均度率: 均度率=单科成绩班级标准平均分÷年段标准平均分×100%。 3.偏科率: 偏科率=总分在班级前20%其单科成绩低于前50%的学生数÷总分在班级前50%的学生数×100%。 4.待提高率: 待提高率=单科成绩在年段后20%的学生数÷所教学生数(95%)×100%。 (二)班级考评办法 1.优度率: 优度率=总分在年段前30%的各班学生数÷班级学生数(95%)×100%。 2.均度率: 均度率=班级平均总分÷年段平均总分×100%。 3.待提高率: 待提高率=总分在年段后20%的各班学生数÷班级学生数(95%)×100%。 三、计算方法: 1.教师排名:教师按分值的高低进行排名。 分值=(均度率×10%+优度率×30%-偏科率×30%-待提高率×30%)×100 2.班级排名:班主任按分值的高低进行排名。 分值=(优度率+均度率-待提高率)×100 四、奖惩办法: 1.上下学期期中、期末四次考试考评结果作为教学质量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2.对各分项排名居后的课任教师将根据具体情况由年段或教务处发出整改通知书。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莆田十中 2015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