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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课程管理制度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13-09-19】 【作者:/来源: 】 【阅读:次】【关闭窗口】

莆田十中课程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课程管理制度。

一、制定学校课程方案

学校成立由校长、有关教育教学部门负责人、各学科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校课程方案制定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课程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学校课程方案应该包括高中三年的总体方案和各个学年的具体实施方案。

学校应制定高中三年的课程教学规划和年度课程教学实施要求,指导学科制定课程实施方案。

年级备课组、教研组根据课程标准、学校教学规划和实施要求,于各个学年开始前制定学段、学期、学年和整个高中三年课程开设方案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教研组上报的学科课程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制定学校年度课程实施方案和高中三年总体方案,报校长审批。

学校年度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应包括各年级的课程门类、课时分配、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程实施要求与评价建议等内容。

学校应抓好各学科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抓好教研组、年级组乃至教师个人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严格执行各项教学计划和方案。

二、必修课程管理

1.学科类课程

1)依法设置: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和课时。

2)科学编排:遵循学生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充分利用教学设施科学排课。既要保证学生在每学年都要学习每个学习领域的课程,又不能使学生并行的学习科目太多以至学习负担过重。

3)合理授课:对于必修课程,学生主要在行政班进行上课,这样有利于教学的连续性和班级管理。

4)综合评价:学生的必修课学业评价必须将学习过程评价与模块结业考试结合进行综合考评(详见学分认定)。结业考试由学校组织,要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明考风考纪,严密考试组织,严格考试管理,严惩作弊行为,从严治考,使严格考试成为师生的共同意识与自觉行动。模块结束后,要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

2.综合实践活动类课程

主要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以及社区服务。按规定设置课时。以分科与综合相结合活动为主要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强调学生的做,在一系列活动中进行实验、考察、设计、制作、想象、反思、体验等,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1)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课程由学校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各级部门分工合作。

教务处和教研室:负责指导具体工作。

教研组:组织本组教师为各年级提供一系列的研究性学习课题。

年段(年级组):年段长负责学生课题申报的动员工作,向学生公布各学科教研组提供的参考研究课题并做好课题申报的统计工作,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安排各行政班进行中期汇报和结题,并在学期结束前举行一次年级优秀学习成果的交流、汇报及答辩。

行政班班主任: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使每一个学生都能热情、主动地投入到课程学习之中去。

指导教师:(1)每位教师都必须承担研究性学习的指导任务,每学期至少负责一个课题指导工作。学校把教师参与研究性学习的指导工作情况,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2)高中生的研究性学习注重过程,指导教师要经常的关注研究小组的学习进展,做好研究性学习过程的记录与过程性评价。在课题结束后,要为小组成员的研究性学习进行综合评价。

2)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的实施地点既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时间安排应相对集中,每年一周,三年共3周;组织形式宜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在社会实践的6个学分中,校内实践最多2个学分,校外实践至少4个学分。

原则上每学年学生必须参加一周社会实践以获得2学分,但根据“高一年级统一安排军训,高三年级面临高考”的实际,学校将适当调整学分的年级分布,允许高三年级的1学分前移到高一年级。为此,在正常情况下,高一年级学生将通过一周的军训实践获得2个学分,并在其余时间内以参加2个以上工作日社会实践获得1个学分;高二年级学生通过一周社会实践获得2个学分;高三年级学生必须以参加2个以上工作日的社会实践获得1个学分。

3)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活动通过学校统一组织和学生自行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由政教处领导开展,校团委和学生会负责具体安排实施,学生活动一般以班级或团支部为单位。活动结束后,统一进行活动登记。

学生利用节假日、寒暑假,以自愿结合的活动小组(至少要有5人),联系好将要前去服务的地点或单位,制定活动计划,报告家长、班主任或指导老师,得到确认后方可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认真填写《社区服务活动记载表》,并请接受服务的单位签章确认。

三、选修课程Ⅰ管理

1.课程设置

1)由教务处负责组建各学科课程小组。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开设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提出开课方案。

2)各学科课程小组,提出开课方案。该方案包括学科(课程)课程性质和学分分配情况,开设顺序,本学科教师开课能力。

3)班主任根据学校拟开课方案,收集学生选课申请表,汇总教务处,安排开设教学班,上报课程委员备案。

2.选课指导

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和生活阅历,为进入高中的学生提供选课指导,为学生做出符合自身个性发展的人生规划提供参考。

1)教师在对国家所规定的课程方案以及所指导的学科有足够的掌握基础上,依据学校设置的必修课表和选修课清单指导学生选课。选课指导应以学生为主体,从学生个性发展的角度出发,引导学生学会规划自己的人生发展趋向,学会作出有利于自已发展的选择,学会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选课指导应体现因材施教原则,教师应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不能简单地给学生提供雷同的建议。要充分发挥教师在选课中的主导作用。

2)教师负责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并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关系(如导师制),为学生制定符合个人特点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指导选课时对模块的介绍要具体、详细,要有针对性,使学生能够准确理解、并作出合理的选择。

3)为了更好的为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教师要不断学习和丰富自身的知识体系,要与时俱进的了解社会发展的动态。同时,也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个体发展情况,在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不断修正发展目标。

四、选修课程Ⅱ(校本课程)管理

1.每位教师都必须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及校本课程(选修Ⅱ)教学。校本选修课的教学与正常教学一样计算工作量,学校将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与授课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项目。

2.教师依据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方案》进行课程开发。教师在每学期期末前1个月向教务处和教研室提交下学期的校本课程开设申报表和课程纲要,学校课程委员会审定后,由教研室负责统筹安排开课计划。

3.教师要认真做好校本课程教学计划,写好教案并严格校本课程的教学与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校本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工作,确保校本课程健康发展。

4.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中,要有效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课改”文件精神,确保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的严肃性。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特点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要合理安排课程,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程的适应性。要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给教师创造开发课程的机会。并建立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社会人士参与校本课程管理的长效机制。

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莆田十中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