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研究性学习实施方案(修订稿)
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为基础,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课题。在研究性学习中,教师是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研究性学习旨在培养学生主动获取信息的能力,培养和训练学生主动和创造性的思维,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团体协作精神、社会活动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通过研究性学习方式,不仅可以促进学生学习、掌握和运用一种现代学习方式,而且可以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改变,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规范和指导研究性学习课程开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研究性学习指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校内外指导力量的组织协调、设备利用、过程落实和实施检查等多项工作的统筹安排,以确保研究性学习的扎实开展。各年段分别成立年段研究性学习指导小组,由下段校级领导、教务处正、副主任和各班班主任组成,负责本年段研究性学习课程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学年初,召开年段学生动员大会,并分发研究性学习宣传材料。各班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出黑板报等形式深入宣传,介绍研究性学习的性质、特征、任务、目标意义以及实施步骤等相关知识,明确研究性学习的重要意义及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必要性。 三、研究性学习阶段体现 1.课题准备阶段:分发课题征集表。引导学生注意观察,或从生活中哪些新生事物,这些新生事物是如何产生、发展的以及前景如何等方面,或结合我们地方的实际情况,或从老师在课堂教学中的启发、延伸中考虑选题。自主择题,自由组合,成立研究性学习小组。 2.实施研究阶段:各研究小组确定课题后,作好开题报告,并由小组长制订计划。计划内容包括:①人员分工;②活动日期和阶段性进展;③活动地点;④需要的工具及经费;⑤研究的方法;⑥预计资料形成形式等。 实施过程中,各小组根据制定的计划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和分析信息资料,并作初步交流。要求每位学生要详实记录每一计划的内容、制定过程,每次活动具体情况,包括出勤情况、每个人的表现、收集到的资料、设计的表格、使用的研究方法、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如何处理问题和有何收获等。 3.结题评价阶段:各小组完成课题研究之后,要求学生将研究取得的成果进行归纳整理、总结提炼,形成书面材料和口头报告材料。 坚持评价方式的多元化。评价先在小组内进行,应包括学生自评和组长评价。再由指导教师对组内成员的研究作出评价,评价应坚持多发现进步,少吹毛求疵;多鼓励,少批评。 四、时间安排:每学年上学期第2周至第3周为宣传发动阶段;第4周至第5周为课题征集与确定阶段;自第6周至下学期15周为实施研究阶段;第16周结题评价。课程固定指导时间:高一年段为每周三下午第三、四节,高二年段为每周四下午三、四节,高三年段为每周六上午,学生还可以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调查、实施研究。 五、指导教师培训 1.学年初,组织召开各年段教师大会,由教务处正副主任分别下年段作课程指导,重点为实施步骤指导。 2.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广大教师再学习,进一步了解研究性学习的性质、特征和目标等。 3.对于初次接触研究性学习的老师,学校将安排有指导经验的老师与之配合。 4.发放教师研究性学习宣传材料,材料内容可以是相关理论,也可以是其它案例。 六、指导教师职责 1.所有教师必须参加研究性学习的指导工作,至少带一个课题小组。 2.指导教师应做好研究性学习的选题、申报、组织的指导工作。 3.指导教师须按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到位指导,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需办好请假手续。 4.指导教师须指导学生做好过程记录、问卷调查、社会调查、图书查找、借阅、网上查找资料以及论文撰写工作。要做到指导不指令、参谋不代谋、到位不越位。 5.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上交的研究性学习记录、报告以及收集到的材料等,结合平时活动表现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应以鼓励为主,多发现进步,少吹毛求疵。 6.课题结束后,每位指导教师应完成一篇心得体会或论文上交教务处。 七、指导教师评价 学校每学年通过检查活动记录,了解研究方法,评审结题论文,结合学生问卷调查,评选优秀指导教师5名。 八、教师研究性学习的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莆田十中 201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