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十中学教学效果评价办法 (二Ο一九年十二月七日 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新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随着选课走班的实施,原来单纯横向比较班级之间的考试成绩,已不能适应走班教学后非平均分班的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采用合格率、增值分别对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进行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具体如下: 一、评价意义 合格率评价法,是对合格性考试的教学效果评价,是以任教学生的合格率为评价依据,确保合格性考试合格率达100%,确保每位学生顺利毕业;增值评价法,是一种发展性评价,是对统考、等级性考试的教学效果评价,是以学生的起点为参照,以学生在一段时间内的进步作为评价依据,将学生的发展作为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标准,解决了班级起点不一而无法比较的难题,体现了关注学生发展的评价理念。 二、评价原则 1.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评价程序,采取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不是依靠经验和直觉进行主观判断,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2.发展性原则。教学评价是鼓励师生、促进教学的手段,应着眼于学生的学业成长和教师的专业发展,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3.科学性原则。以学生发展为目标,依据科学、统一的评价办法,利用信息技术和统计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数据进行严格的处理,做到评价过程简便、直观、易操作。 三、评价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学科。 四、评价细则 (一)合格性考试 1.以学校统一考试为依据,以所教学生的合格率为标准,从高到低排序,具体评价办法如下: (1)居年段前20%(四舍五入,下同),教学效果得18分; (2)居年段21%~50%,教学效果得16分; (3)居年段51%~80%,教学效果得14分; (4)居年段后20%,教学效果得12分。 2.计算公式:。 3.省统一考试,教师当年所教学生的合格率未达98%,则该师在第二年教师年度量化考核“教学效果”中扣2分。 (二)等级性考试(含语数英物史) 1.赋起点 (1)高一:以中考成绩为依据,统计教师的四率得分,并将这个分值作为该师的四率起点分。 (2)高二上学期:以高一下学期期中、期末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参照(1)计算班级、教师的四率起点分。 (3)高二下学期:以高二上学期期中、期末成绩为依据,参照(1)计算班级、教师的四率起点分。 (4)高三:以高二下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参照(1)计算班级、教师的四率起点分。 2.算增值 每次考试,教师的四率得分为,四率增值为,计算公式为。 备注:每次考试,全体教师的四率得分的均值为100,分布区间约为。 3.定等级 (1)高一、高二以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高三以高考、省考及市考成绩为依据,统计教师的四率得分,计算教师四率得分的学年增值(高二按学期计算增值)。 (2)按“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四个等级分段评定教师的教学效果: ①普通班,以四率增值的标准差为标准,具体如下: 若,教学效果评为“”优秀; 若,教学效果评为“良好”; 若,教学效果评为“合格”; 若,教学效果评为“待改进”。 ②重点班,以四率增值为标准,从高到低排序,按“3:2:1”比例依次评定“优秀、良好、待改进”三个等级。 五、评价应用 1.本办法中学年增值,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中教学效果评分、教学质量排名的依据。 2.教学效果评分: (1)普通班:采用线性赋分原则,计算公式为。其中,为教学效果得分,为权重系数。 (2)重点班:“优秀”,教学效果得20分;“良好”,教学效果得19分;“待改进”,教学效果得18分。 (3)兼任重点班、普通班,教学效果得分取二者平均值。 3.同时任教等级性、合格性考试科目,教学效果得分取二者平均值。 六、本办法为试行稿,从2019年9月1日起实行。如有变动,以行政会讨论为准。
莆田第十中学 2019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