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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0-07-06】 【作者:/来源: 】 【阅读:次】【关闭窗口】

各处室、年段、班级:

6月21日,重庆潼南区米心镇8名小学生结伴至附近河滩玩耍,期间1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其余7名学生前去施救,一并落水。622710分,经全力搜救,8名落水青少年全部被打捞出水,均已无生命体征。这溺水事件,令人震惊,令人痛惜,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各处室、年段、班级要按照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结合当地水文、水情特点,做好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034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希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处室、年段、班级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出发,要从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把预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当地实际,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要通过溺水事故警示,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使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深入开展防溺水“七不两会”宣传(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江河、湖海、山塘、水库、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重点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及家长加强宣传教育,使预防溺水常识人人尽知。

二、加强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处室、年段、班级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会同公安、水利、住建、安监、气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海滨、山塘、水库、江河湖泊、公园人工湖、工地矿坑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督促学生家长、与乡村社区的联系,充分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防溺水工作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险情,迅速消除隐患,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三、加强隐患排查,堵塞管理漏洞

各处室、年段、班级要突出问题导向,分析研究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加大防溺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分片包干督查机制,建立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函告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学校落实防溺水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及时准确报告。各处室、年段、班级要迅速全面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一如既往地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在检查中要重点排查住外学生安全隐患,严防因擅自下水游泳、嬉水游玩、捕鱼捞虾等引发的溺水死亡事故。《莆田第十中学7月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于713日(周一)前上交到政教处张金泉师。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各处室、年段、班级要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防溺水责任制度。各班级要设立安全信息员,加强学生特别是寄宿生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迅速查明原因,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及时报告,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分清责任主体,强化失职渎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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