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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0-07-30】 【作者:/来源: 】 【阅读:次】【关闭窗口】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础教育课程承载着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思想,规定了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是国家意志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在立德树人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2003年,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导了十余年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践,坚持了正确的改革方向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基本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促进了教育观念的更新,推进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提升了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有效推动了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为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面对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面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面对新时代对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新要求,面对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的新形势,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验稿还有一些不相适应和亟待改进之处。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

2013年,教育部启动了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工作。本次修订深入总结21世纪以来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宝贵经验,充分借鉴国际课程改革的优秀成果,努力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成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又具有国际视野的纲领性教学文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一、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课程改革,着力提升课程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系统性、指导性,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基本立场,充分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和海洋权益等方面的教育,培养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使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坚持反映时代要求。反映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关注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改革,关注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着力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科学技术进步新成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话语体系,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建设新成就。

3.坚持科学论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贴近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充分反映学生的成长需要,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和测试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领域人员的意见建议,重大问题向权威部门、专业机构、知名专家学者咨询,求真务实,严谨认真,确保课程内容科学,表述规范。

4.坚持继承发展。对十余年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践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提炼并继承已有经验和成功做法,确保课程改革的连续性。同时,发现并切实面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完善,在继承中前行,在改革中完善,使课程体系充满活力。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一)关于课程方案

1.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中教育的定位。我国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任务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普通高中的培养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使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

2.进一步优化了课程结构。一是保留原有学习科目,调整外语规划语种,在英语、日语、俄语基础上,增加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二是将课程类别调整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有选择的课程。三是进一步明确各类课程的功能定位,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必修课程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全修全考;选择性必修课程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选修选考;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学而不考或学而备考,为学生就业和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四是合理确定各类课程学分比例,在毕业总学分不变的情况下,对原必修课程学分进行重构,由必修课程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学分组成,适当增加选修课程学分,既保证基础性,又兼顾选择性。

3. 强化了课程有效实施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课程实施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要求,从课程标准、教材、课程规划、教学管理,以及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对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分别提出了要求。增设“条件保障”部分,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增设“管理与监督”部分,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课程实施的责任。

(二)关于学科课程标准

1.凝练了学科核心素养。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化、细化。为建立核心素养与课程教学的内在联系,充分挖掘各学科课程教学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独特育人价值,各学科基于学科本质凝练了本学科的核心素养,明确了学生学习该学科课程后应达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了整合。课程标准还围绕核心素养的落实,精选、重组课程内容,明确内容要求,指导教学设计,提出考试评价和教材编写建议。

2. 更新了教学内容。进一步精选了学科内容,重视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课程内容情境化,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科特征,课程内容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内容,努力呈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生态等发展的新成就、新成果,充实丰富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相关内容。

3.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各学科明确学生完成本学科学习任务后,学科核心素养应该达到的水平,各水平的关键表现构成评价学业质量的标准。引导教学更加关注育人目的,更加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更加强调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帮助教师和学生把握教与学的深度和广度,为阶段性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命题提供重要依据,促进教、学、考有机衔接,形成育人合力。

4.增强了指导性。本着为编写教材服务、为教学服务、为考试评价服务的原则,突出课程标准的可操作性,切实加强对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考试评价的指导。课程标准通俗易懂,逻辑更清晰,原则上每个模块或主题由“内容要求”“教学提示”“学业要求”组成,大部分学科增加了教学与评价案例,同时依据学业质量标准细化评价目标,增强了对教学和评价的指导性。

本次修订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育人质量的提升。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必须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接受检验,不断完善。可以预期,广大教育工作者将在过去十余年改革的基础上,在丰富而生动的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不断深化,共创普通高中教育的新辉煌,为实现国家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贡献。

 录

一、培养目标 ............................................... 5

二、课程设置 ................................................6

三、课程内容确定的原则 ......................................8

四、课程实施与评价 . ........................................9

五、条件保障 ...............................................10

六、管理与监督 .............................................11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普通高中课程建设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国际发展趋势、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培养目标

普通高中课程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1. 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

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树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幸福、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远大志向。

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行使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法治意识、道德观念。热心公益、志愿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具有生态文明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捍卫国家主权、尊严和利益。

2. 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

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丰富人文积淀,发展理性思维,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敢于批判质疑,探索解决问题,勤于动手,善于反思,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具有强烈的好奇心、积极的学习态度和浓厚的学习兴趣。能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学会获取、判断和处理信息,具备信息化时代的学习与发展能力。

3. 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

坚持锻炼身体,养成积极健康的行为习惯与生活方式,珍爱生命,强健体魄。自尊自信自爱,坚韧乐观,奋发向上,具有积极的心理品质。具有发现、鉴赏和创造美的能力,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学会独立生活,热爱劳动,具备社会适应能力。正确认识自我,具有一定的生涯规划能力。

文明礼貌,诚信友善,尊重他人,与人和谐相处。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和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具备全球化时代所需要的交往能力。尊重和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具有开放意识和国际视野。

二、课程设置

1. 学制与课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

2. 课程类别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

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3. 开设科目与学分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具体学分安排如下:

科目

学分

必修

选择性必修

选修

语文

8

06

06

数学

8

06

06

外语

6

08

06

思想政治

6

06

04

历史

4

06

04

地理

4

06

04

物理

6

06

04

化学

4

06

04

生物学

4

06

04

信息技术

3

018

04

通用技术

3

艺术(或音乐、美术)

6

018

04

体育与健康

12

018

04

综合实践活动

8

劳动

6

合计

88

42

14

说明:校本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4. 科目安排

科目内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和学生学习需要设计。必修内容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设计,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内容原则上按模块设计。模块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体现学科内在逻辑。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3学分设计模块。

艺术可与音乐、美术两科相互替代,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

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

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 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 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5. 毕业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三、课程内容确定的原则

国家通过课程标准规定普通高中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确定课程内容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思想性。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充分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提升道德修养,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生态文明等教育,充分体现中国特色。

时代性。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当代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和学科发展前沿,充分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紧密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及时更新教学内容。

基础性。面向全体学生,依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精选学生终身发展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打牢学生成长的共同基础。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探索精神,注重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合理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

选择性。适应国家人才培养需要,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结合学科特点,遵循学习科学的基本原理,分类分层设计可选择的课程,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要,促进学生发展。

关联性。注重学科内容选择、活动设计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养成的有机联系。关注学科间的联系与整合。增强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的内在联系。

四、课程实施与评价

1. 科学编制课程标准与教材

课程标准研制应遵循本课程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科的育人价值,确定学科核心素养和目标,明确内容和学业质量要求,以指导和规范教材编写、教学与评价。

教材编写以课程标准为依据,遵循思想性、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和关联性的基本原则精选课程内容,创新呈现方式,充分反映课程性质和理念。教材编写应有利于学校组织安排教学,有利于促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

2. 理制订课程实施规划

学校应依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规划。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如果确有需要,可适当调整课堂教学时长,但应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3. 切实加强学生发展指导

学校应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采用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专门队伍,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正确地认识自我,更好地适应高中阶段的学习与生活,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提高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学校应建立选课指导制度,提供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安排班主任或导师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

4. 大力推进教学改革

深入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围绕核心素养开展教学与评价。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创设与生活关联的、任务导向的真实情境,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地学习,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合理应用,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平等互助的教学研究共同体,倡导自我反思与同伴合作,营造民主、开放、共享的教学研究文化,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改革的探索,形成教学风格和特色。

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特别是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探索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统筹教师调度、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学设施配套等资源和条件,为走班教学的实施提供保障。

5. 努力完善考试评价制度

建立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制订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应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作为综合素质档案的重要内容。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加强对学生成长的指导。

规范考试评价要求。校内评价或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均应以本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国家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 考试成绩合格是毕业的重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考试命题应注重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强调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6. 充分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

统筹各方力量,创设课程实施条件和环境,开发课程实施所需的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便利的实践体验机会。课程资源可以由学校独立开发,也可与其他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开发,鼓励共建共享。学校要系统规划校内外课程资源的使用,提高课程资源的有效性和利用率。

五、条件保障

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应根据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需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

1. 加强教师队伍建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调整普通高中教师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师,特别要满足实行选课走班教学、指导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师资需要。支持学校聘用具有专业特长的兼职教师。

结合实际,完善教师工作量核定办法,改进教师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师培训与研修,探索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机制。

2. 加强教学设施建设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修订完善普通高中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改善教学环境与教学条件。配齐专用教室与场馆,保障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及有关学科实验的开设。创设良好的课程实施环境,提供足够的图书资料、设施设备及耗材。

3. 加强经费保障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合理核定经费投入标准,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满足课程开发、教学研究、设施设备配置、资源建设、教师培训与研修以及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等必要的经费需求。

六、管理与监督

1. 完善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领导和管理。注重发挥课程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中的作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本课程方案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并抄报教育部。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做好课程实施规划。学校的课程实施规划应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开展学校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学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协调好师资培训、人事编制、经费投入、设施设备配置等,做好舆论宣传,为课程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2. 建立国家、省两级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改进机制。

国家制定监测方案,重点对本课程方案执行情况、课程标准落实情况及国家审查通过的教材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并对各地监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测和反馈改进机制,并协助完成国家级监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