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十中学 欢迎您!
今天是:
当前位置: > 后勤服务 > 健康教育
莆田十中学生就餐行为管理规定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19-04-25】 【作者:/来源: 】 【阅读:次】【关闭窗口】
莆田十中学生就餐行为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就餐行为的管理,培养学生的文明意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特将学生的就餐行为作如下规定: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就餐,课间(不含课间操)等时间段不得在食堂(含超市)就餐或购买食品。 早饭:6:20---7:00 午饭:11:40---13:30 晚饭:17:40---18:50(秋季),17:20---18:30(春季) 夜宵:22:10---22:50(秋季),21:45---22:30(春季) 2、严禁在教室、宿舍、操场等公共场所用餐。 3、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养成自觉排队的良好习惯,举止文明、用语礼貌、相互谦让,不喧闹、不争吵、不拥挤、不插队,做到文明就餐。 4、讲究卫生,保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扔废弃物,将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 5、一律刷卡消费,不得直接用现金购买。 6、爱护食堂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有意涂刻,不得扔、踢、踏、踩食堂餐饮用具及公用设施。 7、珍惜粮食,节约用水,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 8、如遇卫生等问题可来信至总务处信箱(设在导护师室门口)或来电: 13950704190 9、以上规定请同学们自觉遵守,若违反则按有关规定赔偿、处分、扣班级量化分。 莆田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