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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17-11-24】 【作者:/来源: 】 【阅读:次】【关闭窗口】

莆田第十中学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班主任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班主任工作水平,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 》、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增加发放一个月绩效工资”专项经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莆田第十中学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一、发放对象:现任全体班主任

二、发放方法:

(一)月津贴:含基本津贴、年限津贴。

1.基本津贴:每月600元,其中月班级量化考评400元,年段考核200元。

2.年限津贴:对于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的(201791日以前担任班主任的,最多计算5年),多担任一年班主任,每月津贴60元,连续多担任两年班主任,每月津贴120元,连续多担任三年班主任,每月津贴180元,以此类推;不连续担任班主任的,班主任年限津贴不进行累加。

(二)学年奖励:

班主任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奖励1200元(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的学校不另行奖励)。

三、考核办法

班主任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人数比例不超30)

(一)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以《莆田十中班级工作量化评分实施细则》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本年度班级量化总评名次居本年段前50%

2.本年度班级四率(高一高二以上学期期末、下学期期中两次考试、高三以两次省或市质检为准,高二、高三年段文理分开排名次)总评名次居本年段前50%内;

3.注重德育科研,本年度至少撰写一篇德育论文并在校级以上汇编或发表;

4.一学年月满勤达7次以上;

5.所在班级一年内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班级学生受校级记过及以上处分达2人(含)次及以上、两操评比总分居年段最后三名的班级不得参评;

6.其它条件许可前提下以班级量化分为序评出优秀班主任,优秀等级数按班主任总数30%的“四舍五进”计算;

7.学年内有存在以下一项情况的不能评为优秀:

1)月量化总评排名居年段后20℅5次及以上的;

2)班级四率总评排名居年段后20℅理科达2次及以上、交接班3次及以上,文科达4次的(中英班除外);

3)月两操总评排名居年段后20℅5次及以上的;

4)月校园公共卫生区总评排名居年段后20℅5次及以上的;

5)月宿舍检查总评班级绿旗宿舍总数(混合宿舍获得绿旗的按各班所占人数比例加入该班级绿旗总数)排名居年段后20℅5次及以上的;

6)班级学生受校级记过及以上处分达3人次及以上,或受校级通报批评累计达5人次及以上的;

7)不组织参加学校集体活动、不承担主题班会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临时性任务的;

8)班级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学年内有存在以下一项情况的认定为不合格:

1)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之一的;

2)因班主任工作失职,所任职的班级里学生发生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受刑事处罚的;

3)所任职班级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因班主任组织不力、工作失职而发生学生死亡或重伤责任事故的;

4)班级乱、学风差、家长意见大,学生、家长满意率低于60%的;

5)经考核,未能履行班主任基本职责,多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造成校内外不良影响的。

(三)除优秀、不合格外,其余的都认定为合格。

备注:

1.原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从教职工绩效工资中开支,其他增加津贴从“增加发放的一个月绩效工资”中支出。

2.取消《莆田第十中学“启智”奖教金(育人奖)》。

3.本发放办法经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校务会所有。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