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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病困教职工慰问方案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17-12-04】 【作者:/来源: 】 【阅读:次】【关闭窗口】

莆田十中病困教职工慰问方案

 

为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进一步凸显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切实帮助病困教职工度过难关,及时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经校务会议研究通过,特公布病困教职工慰问方案如下:

一、慰问的对象

莆田十中在职或离退休的病困教职工。

二、慰问的原则

本着“重点帮扶”的原则,对因疾病住院治疗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教职工进行生活帮扶或慰问援助。

三、慰问的标准

对象

标准

条件

在职教职工

离退休教职工

住院在7天之内

300

 

住院在8天至15天内

600

 

住院在16天以上或严重慢性疾病

800

600

病故

 

1000

备注:受慰问对象须提供病历复印件及住院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慰问的方式

由学校工会牵头,组织党政工及年段、教研组等有关人员携慰问款(一次性)前往医院或病困教职工家里进行探望。

本方案自2013724日起实施,之前尚未慰问的对象及家庭遭遇重大天灾人祸等导致贫困的参照执行;特殊病例及未尽事宜由校务会议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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