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十中学网球场建设工程(第三次招标) 闽庆[PT]咨(2019)021-2 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莆田第十中学拟建的莆田第十中学网球场建设工程(第三次招标)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建设规模:人民币约66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约66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资金来源:自筹 总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2. 3. 1) 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莆秀政〔2017〕155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秀屿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非被邀请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0年01月07日起在莆田第十中学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20 年01月07日至 2020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嘉新商业城7#楼203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莆田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 10000 元)整,可以以现金或保函形式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4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嘉新商业城7#楼2033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第十中学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第十中学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 电 话:许先生 联系人:1395958112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嘉新商业城7#楼2033室 电 话:0594-2589989 联系人: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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