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学生学科竞赛管理指导意见 (试行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尽快提高各学科的竞赛水平,培养各学科的拔尖人材,结合我校学生学科竞赛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卓文达副校长任组长,陈强副组长,许月珠、陈文铸、陈国立、吴金元、林志宏、许剑伟为成员。实行各学科主教练负责制,制定详细的辅导计划、竞赛方案,确定辅导时间、地点、内容,教务处负责检查落实。 二、奥赛学科的竞赛 (一)学校选拔赛及市级以上竞赛 1、奥赛学科(市级:莆田赛区,省级:福建赛区)
2、学校学科竞赛选拔考试(校级)
(二)、组织实施 1、辅导教练。竞赛辅导实行主教练负责制,主教练由教研组推荐产生,教务处每学年确认一次。主教练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即竞赛选苗、报名、协调、制订计划、辅导培训、带队、总结等工作。辅导教案要整理成有价值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莆田十中的竞赛类校本课程。 2、竞赛选苗。校内学科竞赛选拔考试工作由主教练组织,每班派5名同学参加(重点班另定)。每次竞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校级竞赛学生课外辅导工作由各相关任课教师自行负责。 3、竞赛报名。对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校内相应学科均要组织学生参加,主教练于赛前五个月,按照学校学科竞赛选拔考试成绩,确定30名为参赛对象,作好竞赛报名工作,并上报教务处。 4、辅导时间。赛前五个月内每周安排一次辅导活动,利用课外活动、业余时间组织辅导,每次辅导时间控制在2节课之内。时间安排如下:
(三)、奖励办法 1、辅导补贴:主教练每学年辅导学生竞赛,可报销资料费200元,辅导课每次2节课60元补贴。组织校内学科竞赛选拔考试,经教务处认定后,对有关教师按每人50元,命题、评卷人员各100元发放补贴。 2、指导教师确认:获奖学生指导教师由获奖学生所在班级的任课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名额允许时,可以确认其他教练为指导教师。 3、竞赛奖励: (1)按《莆田十中教职工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给予奖励。奖金金额,主教练和获奖学生所在班级相关学科的任课教师各二分之一。
(2)对于获全国奖励和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学校在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非奥赛学科的竞赛 (一)竞赛类型 1、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限时限场地进行竞赛。 如:英语演讲比赛、主题演讲比赛、主题知识竞赛、语文限时作文、语文基础知识竞赛、文言文阅读竞赛、政治时事竞赛笔试、中学生运动会等。
2、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不限时限场地的种类竞赛。 如:政治、历史、地理小论文比赛,网页制作比赛,“语文报”学生作文大赛等。
3、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不限时限场地的种类竞赛。 如:自行参加各种刊物、社会团体、单位组织学生征文及各种类型的百花奖(音乐、美术、书画等)。 经过教务处、团委会报校长室审定参赛的,参照以上第2点给予奖励;未经审定参赛,一般不予奖励。 4、学生在CN刊物上发表作品,按第2点中市级二等奖给予奖励。 (二)组织实施 1、所有项目赛前均要经过教务处报校长室审定参赛。 2、教研组长、课任教师必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并抓紧时间辅导。 3、凡学科中的单项性项目比赛均折半奖励,集体获奖的项目加倍奖励;中学生运动会单项1~6名,按一等奖(第1名)、二等奖(第2、3名)、三等奖(第4、5、6名)的一半奖励。 4、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的初赛、复赛、决赛,奖给最高级别,不重复累计,同学年度同一学生在各级获奖,只奖给最高等级。 教务处 2009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