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雷锋先进班级和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团支部: 2021年学雷锋文明月期间,全校上下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面向校园和社会扎实开展了各类丰富而有意义的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汇聚起社会正能量,传承和弘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对2021年学雷锋文明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具体评选条件和办法如下: (一)学雷锋先进班级条件 1、在学雷锋活动中能做到宣传布置有方,落实执行有力,活动材料(包括计划、小结等)齐全。 2、班级设有规范化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或学雷锋小组),并在校内外至少开展过一次学雷锋献爱心活动,有典型的学雷锋活动事迹,有照片材料。 3、在学雷锋活动月中能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开展的其他活动,如演讲、征文比赛等。 4、班内学雷锋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5、有文明整洁的集体环境,卫生状况优良。 6、通过岗位学雷锋,抓班风,促学风,形成一个团结向上的班级集体,班级无出现违纪行为。 (二)学雷锋积极分子条件 1、思想道德素质好,能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 2、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劳动。 3、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在学雷锋活动中至少做过一件好事。 4、能充分发挥在学雷锋讲道德活动的带头作用,自觉坚持学习雷锋,有显著事迹者。 (三)评选时间:4月6~8日 (四)评选材料 学雷锋积极分子,应认真填写推荐表一份,并于4月8日前送交团委会。 (五)评选程序及名额 1、学雷锋先进班级:团委会根据活动开展及材料上交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后,取年段班级总数的20℅初步推荐为先进班级,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审核确定。 2、学雷锋积极分子:各班班主任应按本班学生学雷锋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3~4名积极分子。 莆田十中团委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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