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排查调处教职工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我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整治活动,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关于印发<秀屿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莆秀教【2021】182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1.莆田十中接访活动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光亮 副组长:宋庆清 林朝晖 卓文达 翁建梁 成 员:郑建庆 林海清 陈 强 许 伟 徐凡炜 张碧华 陈伟海 谢朝阳 蔡谟荣 柯金水 宋春满 余启梁 顾志忠 陈清娟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政教处。 主 任:郑建庆 成 员:林海清、许伟、谢朝阳、余启梁、宋春满 2.莆田十中接访活动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分工 郑建庆:负责高一年段教职工、生管、保安; 余启梁:负责高二年段教职工; 谢朝阳:负责高三年段教职工; 林海清:负责非教学人员; 许 伟:负责临时工; 宋春满:负责食堂从业人员。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10月18日-30日) 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办结的信访问题以及可能引发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摸清度数,掌握情况。对排查出的苗头和问题逐件建立台帐,逐件落实“四定”、“五包”(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责任制,及时妥善予以解决,做到“排查得了,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四定”、“五包”责任制情况于每月28日前书面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化解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 围绕专项活动的工作重点,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认真调处化解,做到件件有处理结果,有反馈意见。要坚持三个原则:(1)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学校、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坚持团结、稳定、正面为主的原则,根据国家及现行相关政策,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满足教师及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情权,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教师队伍思想稳定;(3)坚持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思想教育,协商调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积极破解重点疑难问题,对上访教职员工诉求合理的要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要教育到位,对无理纠缠的要稳控到位,对触犯法律的要处置到位,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学校,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月1日-1月15日) 学校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分析不足,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导致予盾纠纷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12月30日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保稳定促和谐的重大举措。学校以此为抓手,切实把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在学校、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要提高认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推动“和谐秀屿”建设。学校认真谋划、周密实施,切实把信访和安定稳定工作作为学校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 (二)要加强领导。学校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领导,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校长亲自部署、亲自包案、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有效协调各方面力量,全力化解本校的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要规范秩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加强对教职工和党员的教育,防止教职工和党员参与违法上访。对违法上访行为要及时调查取证,依法处置到位。 (四)要齐抓共管。学校各处室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好各自的信访工作职责,齐心协力抓好该项工作。 (五)要落实责任。切实负起责任,接访人员要全程参与化解,直至问题彻底解决。校长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对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一是对排查及稳控不到位,造成上访的,给予相关责任人效能告诫;二是对接访不及时,无正当理由拖延接访或受理的,将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三是对接访化解不力,应当解决而不及时办理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效能告诫,直至党政纪处分;四是对处理信访问题不力,造成非正常上访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越级上访事件的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效能告诫,直至组织处理。五是教职工参与违法上访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教职工参与越级上访的,将按照新的信访规定从重处理。 (六)要及时报送。认真做好专项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活动开展期间,每月30日和14日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登记表》至局609室汇总;对有可能激化、引发个人极端案件的纠纷,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采取防范化解措施。
莆田十中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莆田十中教职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登记表 报送人: 报送年段:
承诺:本人承诺以上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真实有效,不存在瞒报、错报、漏报等情况,若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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