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十中学关于招募家长志愿者的通知
莆田第十中学关于招募家长志愿者的通知
为更好地推进平安建设、文明实践和反诈骗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文明城区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莆秀政电联办[2021]1号文件要求,拟向全校各班级招募家长志愿者。 一、招募条件 1.热心公益,关注孩子健康成长,有时间、精力投入到平安、文明志愿服务中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志愿在区联席办统一指导下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二、履行义务 1.接受相应培训,逐步提高志愿服务能力水平。 2.在区联席办统一安排下参加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活动,让平安、文明及反诈骗宣传活动取得扎实的成效. 三、享受权益 1.家长志愿者子女有权优先参加区联席办各成员单位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获得宣传推广。 2.表现优秀的家长志愿者有机会获得区联席办各成员单位的表彰。 四、加入程序 1. 家长志愿者由班主任组织招募,家长可以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报名并填写志愿者登记表(约占本班学生数的10%左右)。 2.家长志愿者由班主任组织在秀屿志愿者平台注册,单位选择“莆田第十中学”。 3.按照区联席办统一调配或学校自行安排参与平安、文明及反诈骗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活动。 五、组织管理 1.家长志愿者由区委网信办负责管理,接受区联席办统一监督、考评。 2.家长志愿者服务活动发布、时长等由秀屿志愿者平台管理。 3.本通知解释权与修改权归区联席办。 附:秀屿区家长志愿者信息采集表
莆田第十中学 202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