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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2021年度奖学金发放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1-10-21】 【作者:管理员/来源: 本站】 【阅读:次】【关闭窗口】


关于实施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2021年度奖学金发放方案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市老促会《关于实施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2021年度奖学金发放方案的通知》(莆老促〔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资奖学金单位: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二、受奖对象和条件

1.必须是秀屿区老区、山区在校的普通高中阶段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2.对革命“五老”、烈士、红军(含失散红军)后代,以及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家庭的学生,在基本条件与其他学生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予以奖励。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今年度不能给予评奖:

(1)家庭经济状况已有好转,不再属于家庭贫困的学生;

(2)因各种原因已辍学的学生;

(3)成绩退步,表现变差的学生;

(4)不向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写信的学生;

(5)具备其他条件(领导小组认为不能再继续享受奖学金)的学生。

三、指标分配及金额:高中阶段52名(各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1000元。

四、评选程序

1.由申请奖学金学生填写《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2021年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签名盖章;

2.由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考评提出在校德才表现具体意见(思想品德及学习成绩),并签名盖章(校章);

3.学校领导小组确定初定奖学金获奖名单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符合条件的填写“经公示,符合评选条件,同意上报”,并签名盖章(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章);

4.上报区老促会审批,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存区老促会。

五、进度安排

各校在新学年开学以后,用25天时间,做好宣传、发动、评选、张榜公布工作,9月26日前初定申请学生名单,上报区老促会《2021度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花名册》(电子版);各学校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后,10月20前上报相关材料到区老促会审批;并配合区老促会做好2018年至2020年受奖的学生今年度参加高考,考上大学(包括大专)情况填报工作;全部发放工作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

六、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认真做好获奖学生的选定工作,真正把一些品学兼优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列入获奖对象。发放奖学金时可选择以校为单位也可以在重点校集中举行发放仪式,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到场指导并讲话。要把奖学金装在特制的信封里,写上受奖学生姓名,直接发给本人,不要中间转送。学校要按照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确定初选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校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更要进一步学习弘扬黄仲咸先生爱国重教、无私奉献的精神,勉励获奖学生勤奋学习,以优异成绩报答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报效祖国、报效社会。通过广播、墙报、专栏、黑板报及校园网等形式宣传黄老先生的人品、事迹的意义,鼓励获奖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3.做好获奖学生写信汇报和思想教育工作。每位学生收到奖励金后要向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写汇报信,各学校要组织学生给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写信,内容要所拓展,除感谢黄仲咸教育基金会的关爱,还要谈感受、表决心,谈理想,谈对社会进步的认识,谈老区学生自身热爱祖国,热爱社会的信念,增强老区的光荣感和自信心,真正感受到黄老先生的高尚品德,决心奋发读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自己培养成社会有用人才,将来更好的报效社会,回报老区人民,报答黄仲咸教育基金会,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贡献力量。每位获奖同学要写信一封以上,在信封上写明发信人通讯地址及真实的姓名,以便统计和今后联系。信由所在学校负责收集,于奖学金发放后的下一周星期四前交区老促会。

4.各校应把学生所填写的审批表及时收齐,署明意见后,填写《2021年度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名册》(附件三)一式二份(并按Excel文件格式报送),上交墙报专栏或黑板报及初定奖学金学生申请名单的张榜公布照片各一张。

5.奖学金工作发放结束后,及时填报“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花名册”“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汇总表”“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受奖学生考上大学(含大专)汇总表”“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核销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