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关于加强微信、工作群规范管理的通知 莆十中[2021]第006号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网络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中共秀屿区委网信办《关于加强微信、工作群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学校微信、QQ工作群(以下简称工作群)的规范管理通知如下: 一、规范信息发布 要严格区分工作群和聊天群,工作群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工作交流,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应与工作有关,主要发布各类工作性通知、活动、教育和宣传等信息,工作时间内不允许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工作群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坚定、立场鲜明。 群成员不得发布与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 群内交流坚持正面交流、文明用语,不掺负面情绪;不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坚持不谈论敏感话题,严禁传播低俗话题,严禁发布骚扰、广告信息。 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聊天群不得以单位名称命名。 二、加强运行管理 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工作群的运行管理。 因工作需要组建工作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须指定专人担任群管理员,负责工作群的日常使用管理。个人因工作需要建立的工作群,“群主”是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群内发布的信息负责。 各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度,群成员必须为工作范围内的人员,对已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要及时移请出群。 三、落实监管责任 即日起请各处室及个人对建立的工作群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后,请将保留情况填入工作群登记表,于明天(4月1日)清理填报到位。 附件:莆田十中微信QQ工作群登记表
莆田第十中学办公室存档 2021年3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