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莆田第十中学行政会议制度(修订稿)》的通知 莆十中[2021]第008号 各党支部、处室、年段、教研组: 经研究,现将《莆田第十中学行政会议制度(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莆田第十中学 2021年4月20日
莆田第十中学行政会议制度 (修订稿) 学校行政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的日常行政工作任务,并负责实施督查与反馈总结,以促进学校各部门协调运转,确保学校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会议时间 学校行政会议执行例会制度,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周一),遇有重要情况或急需处理的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通常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决定由中层正职以上参加,必要时可召开行政扩大会议,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议事规则 1.学校行政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可委托分管副校长主持召开。 2.与会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向召集人请假,办好相关请假手续,过后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传达会议精神。 3.会议的议题由校长确定,与会人员认为所负责工作需集体讨论的议题,会前应向校长提议。重大议题一般会前通知各成员。 4.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分发相关材料,并作简要说明,成员就议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会议主持人根据多数人意见,提出该事项的处理意见,由全体成员作出决议或表决。 5.行政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有民主作风,有大局观念,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倡导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 7.会议通过的决议,由分管校级、责任部门或指定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实施情况向校长汇报。 8.每位领导都要团结协作,认真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事项。在贯彻执行中因实际问题必须更改决定的,应及时向校长汇报并在下次会议中提出讨论和修改。 7.校长布置任务,各部门、各条线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8.会议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并整理归档。会议决定需发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应由校长审阅后签发,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同时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莆田第十中学办公室存档 2021年4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