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十中[2022]第009号
关于开展“青春扬帆·清廉秀屿”廉洁教育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化学校年轻干部廉洁教育,按照《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青春扬帆·清廉秀屿”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委反腐办〔2022〕1号)文件要求和《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青春扬帆•清廉秀屿”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教〔2022〕93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的“要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指示精神,以“青春扬帆·清廉秀屿”为主题,扎实开展“十个一”廉洁教育活动,引导年轻干部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谱写港兴业旺富美秀屿高质量发展超越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责任领导:林光亮(校长、党总支书记) 联系人员:林海清(党总支组织委员)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入职教育,扣紧廉洁从政“风纪扣” 开展一次入职廉洁教育。紧盯学校年轻干部首次入职、提拔任用前,通过支部任前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考试、签订廉政承诺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打好“清廉预防针”,为学校年轻干部系好廉洁履职“第一粒扣子”。 责任领导:林朝晖(分管副校长、第一支部书记) 联系人员:林海清(党总支组织委员) 教育对象:2021年新提拔行政干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强化动态监督,念好廉洁从政“紧箍咒” 完善一套“廉洁体检”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学校党支部主体责任,安排支部书记对年轻干部进行“传教帮带”,通过开展廉政家访、谈心谈话等,及时关注年轻干部的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规范“八小时外”的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学校年轻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指导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起“青廉档案”,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责任领导:各支部书记 联系人员:郑建庆(党总支纪检委员) 监督对象:2021年新提拔行政干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强化宣传引导,筑牢廉洁从政“防火墙” 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以新入职、新提拔、新调动入职的党员干部为重点,按照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馆、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持续做好学校年轻干部的警示教育工作,上紧学校年轻干部的思想发条,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 责任领导:林朝晖(分管副校长、第一支部书记) 联系人员:张碧华(党总支宣传委员) 参加对象:2021年新提拔行政干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青春扬帆·清廉秀屿”廉洁教育活动是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化学校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的重要举措,各责任领导、处室、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亮点。要把该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奋力谱写港兴业旺富美秀屿高质量发展超越新篇章结合起来,与学校具体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走深走实。 (二)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 要围绕具体活动任务,认真细化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地文化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廉洁文化特色品牌。责任领导要强化跟踪推动,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青春扬帆·清廉秀屿”廉洁教育活动各项目标任务。 (三)认真总结提升,务求活动实效 要积极推进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中旬,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党总支汇总,并报局人事股(崔德荣)。要注重总结提升,深入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凝聚正能量,传播好声音,弘扬清风正气,久久为功抓好落实。
莆田第十中学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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