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了以下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林光亮 副组长:宋庆清(常务)、林朝晖、卓文达、翁建梁 成 员:陈 强、郑建庆、许 伟、张碧华、陈伟海、徐凡炜、蔡谟荣、 顾志忠、林海清、柯金水、陈清娟、宋春满 、 谢朝阳、余启梁 2.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宋庆清(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协调) 副组长:宋春满(负责食堂规范化管理的具体实施与监管) 成 员:范志彭(食堂验收员兼食堂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陈 薇(负责食堂卫生宣传教育与防疫) 郭智鹏(负责食堂餐具消毒专项检查) 陈 炯(负责食堂卫生检查) 黄清廉(食堂经理,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克勤食堂的日常管理与经营等工作) 黄建煌(食堂经理,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克俭食堂的日常管理与经营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堂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三、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并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工作,保持个人卫生。 四、建立食品原料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建好食品采购电子台账,认真严格把好食品进口验收关,做好入出库记录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严禁采购过期、变质、或来历不明、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六、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造料容器存放熟食品。 七.厨房工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存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上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分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每个品种留量不少于125克,保鲜冷藏48小时。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莆田十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