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为培养我校教职工廉洁高尚的道德情操,规范教职工的从教行为,增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诚信服务的意识,形成良好的教风、校风,促进学校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特订立本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廉洁从教意识。 2、热爱职教事业,发扬“敬业、学习、创新、奉献”的教师精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知识技能学习,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业务技能。 3、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主体地位,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提高教育效率,增强以学生为本的意识。 4、团结同志,尊重他人,发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平等沟通、和谐共处的团队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集体主义精神。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自觉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和《秀屿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行为“十不准”》,提高依法治校、廉洁从教的自觉性,增强法纪意识。 二、 责任考核 将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执行“十条禁令”、“十不准”要求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内容,进入教师师德档案,作为个人评优评先、晋薪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1、凡因工作不负责任或没有做到廉洁自律而发生违反上述责任问题,按照党纪政纪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发生上述责任问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问题,能主动纠正或及时报告,并支持和协助查清问题的,从轻或免予处分。
校长(签名): 教师(签名): 202__年___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