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关于进一步规范点名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强化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职责,全面、及时地掌握学生动态,保证良好的课堂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点名办法:每个班级设立学生考勤点名册,安排值日班委一人,负责保存点名册并提醒任课教师点名。每节课(包括实验课、早晚自修、自习课、集会、活动实践课等)均由任课教师点名登记并签字。体育课教师实行上、下课两点名制度;早、晚自修由督修教师点名;班会课、自习课、集会、活动实践课等由班主任点名;周末、节假日学生自主学习期间由值日班委或值班教师(含任课教师)负责点名;生管人员负责寄宿生查房点名及周末、节假日留宿学生的点名。 2.报告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原则,对于无故不上学或不明原因缺课学生,任课教师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若电话多次无法联系的,应发短信并保存作为凭证。发现情况异常,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并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制度〔课任教师(值日班委)、生管人员—→班主任—→下段领导—→政教处(保卫科)—→分管副校长—→校长〕,并做好记录,以备调查。 3.职责要求: (1)班主任职责:各班要建立健全点名制度。班主任应每天检查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查找缺勤原因。对患病缺勤的学生进行电话追踪访问或家访,了解其诊治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2)任课教师职责:全体教师都必须养成每节课上课前清查学生到班人数、点名记录的习惯,重点对一些不正常情况进行记录,及时掌握学生缺勤情况。 (3)生管人员职责:严格实行学生请假及离校登记制度,建立寄宿生查房点名制度,做到寄宿生每日“三点名”(晨操点名、午休点名、晚寝点名),重点排查不按时归寝的同学,及时掌握学生缺勤情况。 (4)年段及相关领导职责:强化领导带班、值班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通报,及时对无故旷课的突发事件进行协调处理,必要时启动突发事故处理预案。 4.检查考评:教务处每月至少抽查一次,抽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评,由政教处公布(生管人员的考评由政教处负责)。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莆田第十中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实施细则》中出勤栏目的要求,实行年度考核分扣减制度,具体扣分办法如下: (1)无点名一次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在导护室通报。 (2)无点名次二次的,扣0.1分; (3)无点名次三次的,扣0.2分; 以此类推,出勤分8分扣完为止。一学年累计扣分达4分及以上者,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师德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4)因未尽职责而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按上级有关要求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及领导的责任。 莆田第十中学 2022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