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莆田第十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21〕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加强领导 1.成立课外读物领导小组 组 长:卓文达(副校长) 副组长:柯金水 成 员:图书馆、教研组长、年段长、各班主任 职 责:负责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定期督查、及时反馈、推动改进。下设书目推荐小组。 2.课外读物书目推荐小组 组 长:柯金水 成 员:林丽芳(图书馆馆长)、各教研组长、两语教师 职 责: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推荐、审核工作,每学年推荐一次课外读物,建立捐赠图书工作责任机制,确保捐赠图书质量。 二、具体实施: 1.全面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图书馆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馆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营造氛围,推动书香校园文化建设。 (1)把读书活动纳入常规教学,使课内阅读与课外阅读紧密结合。加强对学生读书的指导,赏析优秀作品,分享阅读体会。让学生养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良好习惯,从“阅读”到“悦读”,引导学生书香相伴成长。 (2)每年5月份举办读书节暨校园文学节活动。通过“读经典、品美文”、“翰墨书香”语文、英语手抄报评比、“晨翔杯”诗歌朗诵大赛、“古韵新风”课本剧展演、“我为母校献好书”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全校师生读书的兴趣,提升师生审美情趣和人文底蕴。 3.加强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校园。 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4.落实管控,重视对电子产品的管理。 班主任要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在家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三、管理监督 1.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图书馆人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履职,与教师年度师德师风考评挂钩。 2.班主任定期对学生课外读物进行检查,严禁非法读物进入校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3.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要做好学生课外书籍、读物、电子图书的选择把关工作,给予正确的引导,选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书籍、读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