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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2〕13号)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2-04-28】 【作者:管理员/来源: 本站】 【阅读:次】【关闭窗口】

闽教助中心〔2022〕13 号

 

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研究生培养机构),省属中职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闽财教〔2021〕4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现就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助学贷款新政策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学生需求,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公平享有教育权,2020年以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陆续调整,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额度提高、使用范围扩大。各地各校要按照闽财教〔2021〕41号要求,积极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引导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的学生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高等教育期间的经济压力。

二、规范助学贷款受理全流程

各地各校、各经办银行应严格按照“学生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并选定经办银行->生源地县级资助部门审核贷款资格->经办银行办理正式贷款手续->学生所在高校确认就读情况->经办银行发放助学贷款资金”的业务流程,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严格贷款资格认定。未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不予国家助学贷款贴息。

(一)学生申请。2022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系统开放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有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助学模块”或下载登录“福建助学”App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并选定经办银行。学生选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原则上不允许更改,且不能多头申请贷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的申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申请步骤如下:

1.“闽政通”App。①在“闽政通”APP使用学生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②在“闽政通”首页,搜索“福建助学”,即可访问“福建助学”->③进入“福建助学”模块后,确认授权->④点击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模块->⑤填写并提交申请。

2.“福建助学”App。2022年4月25日起,学生可通过“福建助学”App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①手机下载“福建助学”App->②使用学生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③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模块->④填写并提交申请。

(二)资格认定。各县级资助中心应通过“福建助学管理系统后台及时完成贷款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已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仅确认其生源和户籍信息;未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审核时可参考其量化测评情况)。市级资助中心要负责组织及督促本辖区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系统后台可查阅本辖区申请及办理情况),我中心也将适时通报各地市工作开展情况。

(三)正式办贷。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在校大学生或大学准新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应出具学信网有效学籍证明)后,应按照已选定的经办银行要求,正式办理贷款手续。各经办银行受理贷款业务时,需核实学生是否选定本行做为经办银行并完成资格认定,不得为资格认定审核未通过、未申请资格认定或已办理其他经办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经办银行贷款正式办理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1〕9号)。

(四)高校确认。各高校要在新生报到点设置“入学绿色通道”,确保贷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在贷款学生到校后,各校应及时确认学生到校和在校情况并反馈经办银行,不得在学生到校前提前确认学生学籍,不得向助学贷款学生催缴学费。按照有关规定,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确保贷款业务平稳有序

各地各校要按照最新政策文件,秉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工作原则,配合省中心和贷款经办银行,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提高助学贷款工作成效,确保贷款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一)加强宣传内容审核。各地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方面应与省资助中心保持一致。各设区市教育局(资助中心)要做好本辖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折页及电子宣传品内容审核,各经办银行严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向各地各校学生发布商业化的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内容,共同维护良性竞争的格局。

(二)加强感恩诚信教育。各地各校要通过开展资助育人活动和金融知识教育活动,加强学生金融防骗和诚信感恩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国家助学贷款资金无法满足学费或就学其他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就读民办高校、高收费专业等),可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通过正规金融渠道申请“助学贷款补充贷款”(如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兴才计划”高等教育贷款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个人商业助学贷款”的相关业务)。

(三)加强贷款业务培训。为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省中心委托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提供相关培训服务,对各地各校开展“福建助学”App相关内容的培训。请有培训需求的单位,联系福建学生资助服务热线400-0096095。厦门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办理要求,由厦门市学生资助中心另行通知。

省资助中心联系人:程烁,联系电话:0591-87824926;福建助学联系人:陈锋,联系电话:15005001007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