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丨国家宪法日,一起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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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4】 【作者:管理员/来源: 本站】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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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决定明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有助于普及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有助于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有助于发扬中华民族的宪法文化,强化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中国宪法的国际影响。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2021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22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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