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细则 为了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打造一支充满活力、积极进取、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拟定开展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具体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已评上“希望之星”(第八届除外)的未评为“教坛新秀”的教师,符合条件必须参评,其他符合条件的自愿参加。 二、报名时间:12月5日~ 12月9日。 三、评选标准 1.教学常规(以近两年为参考标准,共15分) (1)导学案(教学设计),在课堂教学中由评委同步对本节课导学案打分,取平均值,优5分、良4分、中3分、合格2分、不合格不得分。 (2)试题命制(每学年按要求完成试题命制的得1.5分,共3分) (3)作业批改、校本作业、错题本(每年1.5分,优1分,良0.5分,校本作业缺一次0.5分)。 (4)听课评课(每学年少一次扣0.1分,共2分)。 (5)教研活动(每缺勤一次扣0.5分,共2分)。 备注:按学校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阅读课(图书馆)、实验课(实验室)任务,每缺一次扣0.5分。 2.课堂教学(35分) (1)现场公开课(25分):按《莆田十中课堂教学评分标准》评分,最后依得分高低取等级:一等20%得25分; 二等45%得21分;三等35%得18分。 (2)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10分):现场公开课必须在“希沃白板”教学环境中进行,规范设计导学案和制作课件,至少使用3种信息技术手段,充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否则一票否决。 3.教学研究及其他(以近三年为参考标准,共15分)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一优1分、一称职0.5分,三年累计; (2)近三年评优评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工作者等,取最高项得分:市级及以上2分、区级1.5分、校级1分; (3)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市级及以上2分、区级或校级1分; (4)班主任或相当班主任工作:三年3分、两年2分、一年1分; (5)技能奖励:说课、技能竞赛等,取一次最高项得分(市级一等及以上4分,区级一等及市二、三等3分,区级二、三等2分,校级1分)。 (6)论文:①近3年CN论文(含市《名师论坛》),每篇2分,封顶3分;②有市级及以上1分、区级及校级0.5分,不累加。(两项取一项核算) 4.教学效果(35分):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的教学效果得分均值,按满分30分换算最终得分。 5.对在参加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组织的各届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教师,在评选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具体见《莆田十中“希望之星”“教坛新秀”“骨干教师”评选补充规定》。 四、送审材料及时间 各级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论文目录复印件一份(相关得分以上交材料核定为准)。以上材料于12月10日之前上交至教研室林佳。 五、评选名额及奖励措施 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各评选50%。奖励:颁发证书及奖金300元,作为评选上一级荣誉的依据。 六、“课堂教学”项目考评时间及注意事项 考评时间:12月 12日~12月23日。参评教师须于12月9日之前将开课课题、班级上报至教研室林佳。导学案复印15份,开课前5分钟自行分发给评委(由评委同步对本节课导学案打分)。 莆田十中“教坛新秀”评审小组 202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