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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3-10-27】 【作者:管理员/来源: 本站】 【阅读:次】【关闭窗口】

尊敬的家长:

孩子的平安出行,是家校双方共同的愿望,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刊发《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书》,希望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共同遵守。

1.经常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循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翻越隔离带,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玩笑嬉戏。

2.禁止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一经发现,孩子将受到学校相关纪律处分。

3.严禁租用非载客营运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对使用农用车辆、三轮车、无牌无证的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一经发现,学校将第一时间向交通管理部门反映。

4.教育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未经检验合格、无运营资质的、无牌无证的“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的车辆。若私自无证驾驶或乘坐不规范车辆而导致交通伤害事故发生的,责任由学生以及监护人自行负责。除家长接送外,应尽量让孩子选择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在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时,不超员,且确保司乘俩人都能戴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学校发现没有戴安全头盔的学生或家长,一律取消该生当年度的所有评先评优资格,且记入学生档案,并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挂钩。

6.家长要切实负起监护责任,并与学校、教师密切联系,确保不无证驾驶,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速驾驶,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给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莆田十中(宣)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