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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4-03-21】 【作者:管理员/来源: 本站】 【阅读:次】【关闭窗口】

安 全 出 行     平 安 相 伴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事关家庭幸福,牵系社会和谐。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安全问题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近几年社会上涉及学生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许多家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爱子、爱孙、爱家庭,忽视安全等于零,遵守交通法规,是最好的“护身符”。

     每一片生命的绿叶,都需要安全这道阳光的呵护。近段,秀屿区公安局、教育局联合开展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护学行动”。秀屿交警进一步整合全区交通监控视频、治安探头,高清球机、高空探头等视频记录资源,加大县村道、国省道各类车辆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抓拍。秀屿交通监控中心的“查找手”们严阵以待,不论你是在村道里面出行,还是出村入镇、进城,请务必遵守交通安全规则,自觉摒弃交通陋习,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希望通过开展“守交通规则,当文明市民”、“关爱学生,保驾护航”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引导更多的人加入到倡导文明交通的行列中来,形成警民联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强大合力!

      每一个安全的承诺,都需要我们共同携手来兑现。我们倡导“文明交通”,希望各位家长以实际行动,争当遵守交通法规的好市民、文明交通的好模范,拒绝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我们热切希望你们配合学校和老师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强化孩子“知危险、会避险”、“守规则、保安全”意识,全面掌握安全行走、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的基本常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因此,学校希望您予以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家长的职责,在这里向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严禁未满18周岁及无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

    2.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公路上游玩、嬉戏,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要有驾驶证,使用牌证齐全、年检有效的机动车接送学生,并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逆行;

    4.家长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并要监督乘坐车辆的孩子戴好头盔;

    5.不驾驶报废车、无牌证电动汽车、无牌证摩托车、载货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加装动力、老人代步车等非法运营车辆或非载人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6.车辆行经人行横道线前,遇行人、学生等过街时,要自觉停车让行;

    7.骑自行车时必须做到不超速、不得双手离把,不得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不突然猛拐;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行,不得在道路上随意斜穿;

    8.将车辆按车位有序地停放在校门口周边,禁止乱停靠甚至将车辆堵塞在校门口。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你我共同的牵挂。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文明出行,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创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莆田第十中学

2024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