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打造一支充满活力、积极进取、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拟定开展第十届“骨干教师”评选活动,具体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已评上 “教坛新秀”(第十届除外)的未评为“骨干教师”的教师,符合条 件必须参评。 二、报名时间:12月 4日~ 12月7日。 三、评选标准 1.教学常规(以近两年为参考标准,共15分) (1)导学案(教学设计),评委在现场公开课中对本节课导学案打分,优5分、良4分、中3分、合格2分、不合格不得分,取平均值。 (2)试题命制:每缺一次扣0.5分,满分3分。 (3)作业批改、校本作业:每年1.5分,优1分,良0.5分,共3分,校本作业缺一次0.5分。 (4)日常听课:每学年少一次扣0.1分,共2分。 (5)教研活动:每缺勤一次扣0.5分,共2分。 备注:按学校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阅读课(图书馆)、实验课(实验室),每缺一次扣0.5分。 2.课堂教学(30分) 参赛者分别上好一节录播课、一节现场公开课供评委评分(按《莆田十中课堂教学评分标准》评分),最后以两节课的平均分取等级:一等20%得30分; 二等45%得25分;三等35%得22分。 3.观课评课(10分) 参赛选手观看所提供的课堂教学录像(1节课,40或45分钟),以书面或现场口头方式进行评课。比赛时间:60分钟(含观看录像及书面评价或口头评课)。 4.教学研究及其他(以近三年为参考标准,共15分) (1)近三年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师德表现优秀,年度考核一优1分、一称职0.5分,三年累计。 (2)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市级及以上2分、区级或校级1分。 (3)班主任或相当班主任工作:三年3分、两年2分、一年1分。 (4)近三年评优评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工作者等,取最高项得分,市级及以上2分、区级1.5分、校级1分; (5)技能获奖:说课、技能竞赛等,取一次最高项得分(市级一等及以上4分,区级一等及市二、三等3分,区级二、三等2分,校级1分)。 (6)论文发表:近3年,CN论文(含市《名师论坛》)每篇2分,省级汇编每篇1.5分,市级汇编每篇1分,区级及校级每篇0.5分,封顶4分。 备注:以上累加最高分为15分。 5.教学效果(30分):近两年(2021-2022、2022-2023学年)教学效果得分均值,按满分30分换算最终得分。 6.对在参加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组织的各届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教师,在评选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具体见《莆田十中“希望之星”“教坛新秀”“骨干教师”评选补充规定》。 四、送审材料及时间 各级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论文目录复印件一份(相关得分以上交材料核定为准)。以上材料于12月7日之前上交教研室林碧山老师收。 五、评选名额及奖励措施 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评选40%,具体分组另行安排。奖励措施如下: 1.颁发证书及奖金300元; 2.作为评选上一级荣誉的依据。 六、“课堂教学”项目考评时间及注意事项 1.现场公开课: (1)考评时间:12月11日~12月29日。参评教师须在开课前一周到教研室登记开课的时间(学科教研时间)、班级、地点等。 (2)导学案复印15份,开课前5分钟自行分发给评委(由评委同步对本节课导学案打分)。 2.录播课:请于12月20日之前自行到录播室录制一节公开课(课题不同),并上传至学习通平台。 莆田十中“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202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