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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高中贫困学生的一封信
各位同学: 你们好!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现将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施方案介绍给你们。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有以下行为将不能享受高中助学金:1、高中留级、复读生;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3、学校有住宿条件,但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4、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三)资助金额与条件: 一档:每生每学期1500元。资助对象:1、原建档立卡脱贫户;2、农村低保家庭(含农村特困供养);3、残疾学生;4、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一档助学金中前四类的学生同时享受当学期高中学费减免。 二档:每生每学期850元。因灾、因病、其他各类事故等导致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对象。 二、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 申请高中助学金的学生,注册并登陆福建助学APP(具体申请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证明材料,经同班同学、班主任民主测评后,上报学校进行申请。 三、其他:按照学校或班主任通知进行材料报送。 咨询电话:莆田第十中学学生资助中心詹老师 联系电话:15060309840 秀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873020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024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