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的有关规定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 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 号) 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具体措施 1.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含老人机,下同)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带入。 2.学生手机进入校园后,要主动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班主任应指定好一名班干部将手机统一存放在班级的保险柜中,负责准时开、锁柜,并监督收、发手机情况等。 3.学校在门房、学生餐厅、学生公寓楼等公共场所安装固定电话,供学生日常联系使用;或经班主任同意后,可暂时借用手机联系。 二、管理监督 (一)加大宣传力度 1.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2.学校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 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二)强化纪律要求 1.校园内,一经发现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一律没收,交给政教处保存,并由政教处按照《莆田第十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第一次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记过处分,寄宿生同时予以退宿警告;第三次留校察看,寄宿生同时予以退宿处理),由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并带回家反思。待高三毕业后,手机归还学生本人。在保管手机或相关配件过程中出现的机器损坏、功能损耗等,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禁止学生在校园内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及充电器。该情况视为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若因充电引发火灾等事故,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3.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学校任何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而后交由政教处处理。若学生主动上交手机的,可视情况从轻处理。 4.若学生拒不上交手机,或屡教不改,按照《莆田第十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从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