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十中学第六轮岗位设置实施(竞聘)方案 根据《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莆秀委办发〔2009〕59号)、《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结构比例调整的通知》(莆人社文〔2019〕109号)和《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依标足额核定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批复》(莆秀委编〔2024〕3号)、《关于莆田第十中学变更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意见的复函》(莆秀人社函〔2024〕133号)、《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莆田市事业单位开展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22〕139号)和《关于印发<秀屿区教育系统第六轮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莆秀教〔2024〕117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结果的通知》(闽教基【2023】38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其中竞聘方案已于2024年10月8日经全体教师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含竞聘)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含竞聘)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编办下达的编制数确定,按照《关于莆田第十中学变更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意见的复函》(莆秀人社函〔2024〕133号)文件,学校岗位总量为244个,其中:管理岗位8个,专技岗位234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8.39%;管理岗位为岗位总量的3.28%;工勤技能岗位0.82%。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管理七级、管理八级、管理九级,主要用于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含会计、出纳、医务室管理员)岗位聘用。我校附设专技岗位4个,专技六级1个,名称高级教师,设置在副校长室,任职条件参照专技六级规定;专技七级1个,名称高级教师,设置在书记室,任职条件参照专技七级规定;专技八级1个,名称一级教师,设置在副校长室,任职条件参照专技八级规定;专技九级1个,名称一级教师,设置在校长室,任职条件参照专技九级规定。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0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岗位三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40:45:15。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设置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四级、五级之间结构比例为20:55:25。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两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按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和现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 (1)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2)具备文件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上); (3)近三年年度(2021-2022、2022-2023、2023-2024下同)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教师任职年限、学历、教龄、教学业绩等因素,体现教书育人、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 (1)专技三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②具备文件规定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③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专技四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②具备文件规定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③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资格;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专技五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②具备文件规定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③须聘在专技六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4)专技六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②具备文件规定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③须聘在专技七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5)专技七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②具备文件规定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③取得高级教师职称资格;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6)专技八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②具备文件规定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③须聘在专技九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7)专技九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②具备文件规定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③须聘在专技十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8)专技十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②具备文件规定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③取得一级教师职称资格;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9)专技十一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②具备文件规定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③须在聘专技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10)专技十二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②具备文件规定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③取得相应二级教师职称资格;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工勤岗位任职条件 1.三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条件所有要求; ②须在四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高级工等级考核; ③具有较丰富的从业经验,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刻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四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条件所有要求; ②须在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中级工等级考核; ③具有较丰富的从业经验,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刻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五级岗位 ①符合莆秀委办发〔2009〕59号条件所有要求; ②熟悉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 ③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 ④具有较丰富的从业经验,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五、岗位竞聘上岗办法 学校按照区人社局核准的岗位数,按照《关于印发<秀屿区教育系统第六轮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莆秀教〔2024〕117号)等文件要求,制订《莆田第十中学第六轮岗位设置实施(含竞聘)方案》,并按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采取仅对空缺岗位竞聘递补的方式,确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岗位及等级,并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应内容。本轮岗位聘期自聘用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本聘期内退休的教师聘期只到退休之日止);第五轮期满后变更未聘时间,按上一轮聘用情况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全市第六轮岗位聘用工作下发通知前,学校继续按第五轮相关规定开展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全市第六轮岗位聘用工作正式通知后,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一)岗位竞聘 1.直接续聘 已聘专技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和教育质量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完成相关文件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等其他符合续聘条件,按原聘岗位等级予以续聘;各层级已聘人员超出本层级核定岗位数的,可给予保留聘用。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暂行〉》(莆人规〔2010〕52号)文件精神,一个聘期结束后,专技或工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三周年的,可以不参加竞聘直接续聘。 2.空缺递补(含职称评审) 由学校第六轮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聘用条件和岗位聘用情况,结合任职年限(不含追加聘任分)、学历结构、年度考核等,对竞聘对象进行综合考核量分(其中高、中、初级职称分开量分),并按量化总分值,组织符合竞聘人员按照从高等级岗位到低等级岗位的顺序逐等级开展竞聘,按号入座递补相应岗位等级,聘期时间为一个聘期剩余时间。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职称)后,首次受聘相应层级的岗位,应从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起聘。 空缺递补竞聘对象(以下简称竞聘对象)指:一是在岗位聘用中尚未享受援藏援疆优惠政策的教师,本轮期限内若出现岗位空缺的,且符合上述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可不参与量化排名,优先予以聘任;其他参加省内外、市外支教的教师除文件有明确规定外,均按量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给予聘任。二是近三个学年度内,每年都要完成相关文件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和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教师证定期注册合格、继续教育成绩合格、新课程标准考试达标且没有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已评未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借调、挂教人员)。 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除满足“空缺递补竞聘对象”所需的条件外,近三个学年的年度考核得分总评排名比率平均须在前70%(含)。 3.低聘对象 教师每学期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给予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 (二)竞聘对象量化总分计分办法 ①年限分(不含追加聘任分):任现职称(指已评职称)自批准之月起每月按0.1分算,已聘用的自聘用起每月加0.1分),未满1月不得分,计算时间截至开展当月。 ②教龄分:每月按0.1分算,计算时间截至开展当月。 ③学历分: 研究生14分,本科12分,大专10分,其他学历8分。 说明:非第一学历的以学历更改表为依据。 ④年度考核分 A、正常情况 考核量化平均分= B、调动人员计分办法 外校调入教师在原校任职相关学年度的考核分按原校考核得分名次比例,换算为现所在学校名次比例,对应得分作为相关年度考核分数。 (三)调动人员 因原单位被划转、分立、合并等,或带编划转的调入我校的教师,我校重新核定岗位后,可参加不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竞聘,没有岗位职数的,可给予保留聘用;在我校首次聘任满一年后,可按已有规定参加岗位晋级竞聘,原单位的同等级聘任年限在我校可延续计算。 无涉及编制变动划转调动的人员,若与我校岗位设置条件相符,首次在我校可参加不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竞聘(若首次不能聘回原岗位等级,原聘岗位等级不予保留,但可在我校所聘岗位上聘用满一年后,继续参加不高于原岗位等级的竞聘),以后晋级按已有规定执行,即须应遵循逐级竞聘、按岗聘用的原则,须在本单位受聘等级岗位满两年以上,方可参加上一等级的岗位竞聘;若与我校岗位设置条件不相符的,可根据我校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予以聘用,但其岗位工资标准不得高于调入前单位原聘岗位的低一层次的最低等级,以后晋级按已有规定执行。 (四)工勤人员、管理人员 工勤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原则上保持原聘岗位与等级;若拟晋升上一个岗位等(层)级,竞聘方法及量分办法参照专技人员。已聘的管理人员聘用按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聘任管理岗位的人员职务有变化的,在下一个月内,要按新职务重新参加岗位竞聘。 六、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第六轮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组 长:傅俊翔(党总支书记) 常务副组长:林海清(副校长) 副组长:徐凡炜(副校长) 郑建庆(教工会主席) 成 员:陈伟海(办公室副主任) 陈 强(教务处主任) 柯金水(教务处副主任) 谢朝阳(政教处副主任) 许 伟(总务处主任) 余启梁(教研室副主任) 张碧华(团委书记) 林丽婷(女工委主任) 郭彦强(高一年级年段长) 林振宇(高二年级年段长) 许镇方(高三年级年段长、团委副书记)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林丽婷(兼) 成 员:陈伟海、许镇方、潘碧兰、施丽芳 职 责: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 负责人:林海清 成 员:林丽婷、陈伟海、许镇方、潘碧兰、施丽芳 职 责:负责学校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第六轮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聘用工作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二)公示相关材料:学校应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核准的本单位的高、中、初级职务各级别的岗位数以及当前岗位空缺情况(含低聘人员腾出的岗位,下同),张贴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三)竞聘对象应聘:根据学校岗位空缺,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竞聘对象,书面向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报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并上交相关竞聘材料。 (四)核实竞聘对象材料:学校第六轮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必须对所有竞聘对象提供的材料及各级别考核量化总分排序表中的数据逐一核实,确认无误并获得竞聘对象签字认可后,在校内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期间要及时、公正、准确处理教师反映的有关问题。 (五)拟聘用对象公示:领导小组根据量化考核及竞聘上岗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六)确定聘用对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材料上报审批:各单位竞聘结束后,按文件规定填写相关表册,报区教育局初审后,报区人社局核准。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竞聘对象量化总分出现相同时的处理办法。若量分结果相同时,以教龄长短确定聘用先后;若教龄也相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以优秀等次的次数多少确定聘用先后;若考核优秀等次的次数仍相同,由学校第六轮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聘期内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等,详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
莆田第十中学 2024年10月9日 |